4、参与编制、审核、批复市级政府采购预算,负责审核下达市级政府采购计划。
5、确定市级政府采购方式,审核进口产品政府采购。
6、负责对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负责政府采购评委专家库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7、办理申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政许可事项。
8、承担全市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组织工作。
9、受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复议事项。
10、办理局党组或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