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出租方:地址为:号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租赁期限:3个月,自
年
月日至年月号止。房屋租金额为元,家具水费、电费、煤气租赁期满按数字,收费标准多退少补。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备、设备情况详见协议清单作为出租方按照本协议书约定交付承租方使用和承租方在本协议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4、承租方应按时交纳租房期间的水费、电费、煤气费。如因不及时交费出现滞纳金由承租方承担。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或转租他人。
6、租赁期满协议自然终止,房屋到期后承租方准时交回房屋。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姓名乙方:(承租方)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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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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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一、甲方愿把产权属于座落于单元(包括号附属间)房厅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月租金:人民币元。
付款时间:每月日前支付。
四、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元整(¥:元)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等)的按金,待本契约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退还。
五、交租方法:
六、乙方逾期天未交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