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返还乙方已缴交诚意金,意向金不计利息,并且赔偿乙方购房人2万元违约金。
2、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偿甲方单位2万元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
1、本意向书仅为购房意向之约定,最终购买条款以《商品房购销合同》条款内容为准。
2、本意向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通过补充协议明确;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八、特别申明:
本意向书内容购房人__________已经认真阅读,对各条款清楚明白,并无异议,自愿签订。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选定甲方开发的xx水岸二期房屋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二、该房屋建筑面积约为xxx平方米,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为准。
三、该房屋的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测定的建筑面积乘以本意向书约定的单价计算为准,多退少补。
四、本意向书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房屋确认金人民币x万元。
甲方项目开盘销售日以在当地报纸即《文汇报》发布的开盘广告确定的开盘销售日为准,敬请乙方自行注意。
六、若乙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时,代理人需出示已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七、如乙方按本意向书约定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且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同时全部付清
购房款的,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单价基础上给予乙方每平方米xxxx元优惠,即优惠后的单价为人民币x万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如乙方逾期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或逾期付款的,则乙方不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乙方已交纳的房屋确认金甲方不予退还,作为赔偿金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的,则乙方不享受甲方给予的任何房价优惠。
八、如乙方逾期未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房屋,甲方有权无需通知乙方而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依据本意向书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九、本意向书签订后,如乙方提出不购买该房屋,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已知xx水岸二期的相关开发建设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正在办理之中。如因该项目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不再建设,本意向书失效;或因规划、设计变更致使该房屋户型、朝向变化而乙方提出不再购买该房屋的,本意向书失效。以上情况甲方应当无息退还乙方已交纳的确认金,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十一、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不得另行出售该房屋,除非本意向书约定的另行出售条件具备或本意向书失效。
十二、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甲方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有权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乙方承诺甲方已告知乙方所选定的房屋为商品房,所缴纳契税按办理该房屋产权时政府规定的契税标准执行。
十三、乙方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本意向书记载为准,为甲方向乙方发出任何书面通知的唯一地址,乙方保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准确无误且长期有效,如有变更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自变更之时起24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