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或所用材料、配套用品的变更。
2.工程款的支付:合同签定后,甲方应预付工程总造价的70%,计:
元。泥工、木工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安排下道工序进场,甲方应付工程总造价的25%,计_____元。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办理验收手续和一次性付清工程余款
元,甲方如延期拖欠工程款,每天按欠款的3‰赔偿给乙方,并终止维修条款。
3.如有增补项目,甲乙双方协商妥定,并且书面签定后甲方应当一次性付清增补项目工程款,如有违反,乙方有权对增补项目不施工。
第七条合同签定后,如中途退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总工程总造价的50%赔偿给对方。
第八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由襄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在甲方付清工程款、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后,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委托方(章):承接方(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住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