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验收:
1、由甲方指派专人每周对乙方当周清洁工作验收一次。
2、验收标准:以甲方的清洁要求为准。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
1、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有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
2、任何一方解除该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认为乙方清洁卫生工作达不到甲方验收标准且屡教不改的(一个月有三次达不到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该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清洁工作不符合验收标准,乙方同意无偿返工,直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有权拒付当月承包金。
2、因乙方清洁工的过错,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无条件赔偿。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期支付当月承包金超过20天时,则从第21天起至支付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利息给乙方。
4、任何一方单方面未按合同约定或无适当理由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月承包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九、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当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经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自20xx年3月16日至20xx年3月15日止)。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年月日在惠州市签署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