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不过我也因为乘车读书闯过祸。十多年前的一个礼拜日,我爸爸约了几位客人一同晚餐,家里人手不够,便打发我去北京的西单菜市场买两条鱼和半只火腿。我当时正在读卡夫卡的《城堡》。那是一本须把自己囚于其中方能读出所以然的书。从西单菜市场回家的电车上,我已在《城堡》深处。只听售票员吆喝:“北太平庄啦!”脚先于我的意识,我已蹿出车门,而脑子里仍是《城堡》的种种迷津。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开门便问:“东西呢?”我反问:“什么东西?”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张开——东西全忘在车上了。我爸爸一副揍也揍不得、骂也骂不出的样子:女儿毕竟成人了,如今回家也算半个客。他几乎捶胸顿足:“你让客人吃什么?!”他顶好客又顶怕亏待客人。我赶忙认错:“我读书读糊涂了。要不,我再跑一趟?”当然是来不及再跑一趟的。那时菜场来了鲜鱼,排队至少也要个把钟头。
③到了美国,正和我先生在恋爱阶段,一天一个女友得了感冒,临时请我代她打一天工。所谓的“工”是照料一个两岁的小女孩,每小时有五块现款的工钱。小女孩的母亲是一位艺术评论家,当时正在赶写一篇舞蹈评论文章。她匆匆教给我换尿布、喂饭、放卡通片等技术要领,就潜入地下室写作去了。我先生(那时还是交往不久的男朋友)打电话来,说他下班会很晚,可能酒店已关门了。我自告奋勇,说打完工我立刻就去买酒,我知道这瓶酒对他的重要性。他父母一年只在圣诞前夜喝一瓶轩尼诗(一种酒),而他们住在以摩门教为主要宗教的盐湖城,那里的酒比别处贵很多,因此这瓶酒总是由他们的儿子做礼物送给他们。这已经成了他们的家庭传统。我结束了八小时对换尿布和卡通片的经营,拿到四十块钱现款,买了酒并请店员给了它最豪华的节日包装。天擦黑时我已挤在下班人群里走进了地铁。一找到个光线较好的位置,我马上打开随身带的一本英汉字典。那时我在准备考CRE,想出个背字典的愚蠢办法来提高单词量。于是就背得十分忘情,直到发现自己已坐过了两站。下了车总觉得步伐飘然得有点可疑。一直走到家门口,才发现两手是空的,才猛然省悟到换了八小时尿布挣来的钱,已去了一半,只好赶去一家超市,把剩的一半工钱拿出来,再买一瓶轩尼诗。从那以后,我每次因乘车读书而误事时,我先生总要提起那两瓶轩尼诗,他为我感到痛惜:换一天的尿布,几乎一文钱也没落下。他对不可理喻的我苦笑:“唉,你丢这丢那,不是乘错车,就是下错站,怎么就从来没丢过书呢?”倒真是的,我这人吝惜两样东西:一是书,二是稿纸。似乎是个脑筋很老,生活方式也古旧的穷酸书生。
④一次在华盛顿开往纽约的火车上,我读完了《洛丽塔》,一时间泪流满面,哽咽不止。一车厢的人都旁观我的抽泣,不知如何是好,一位年轻女士戳戳她的男友,问他可知缘由,那男友耸耸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表示只有天晓得。那次损失最小,只把一片从加拿大买的牛皮书签丢了。
(1)说一说文章以“书祸”为题的好处。
(2)在文中,作者写了自己三次因读书而闯下的“祸事”。请分别用简洁的语言概括。
(3)著名评论家雷达这样评价:“严歌苓的作品是近年来艺术性最讲究的作品……充满了嗅觉、听觉、视觉和高度的敏感。”请你从文中找出视觉效果或听觉效果较强的精彩语句并加以赏析。
(4)严歌苓,1958年11月16日出生于上海,美籍华人作家、好莱坞专业编剧。作品以中、英双语创作小说,常被翻译成法、荷、西、日等多国文字。严歌苓的小说和剧本曾获多项国际大奖。她用中文写小说,几乎拿下了所有华语文学类的大奖。请你结合本文和以下链接材料,探究作家严歌苓成功给你带来的启示。(至少两个启示)
◆每天写作六小时,每隔一天就要游泳1000米。每隔一两年,严歌苓的名字就会出现在畅销书架或者改编的影视作品上。她出书就像交作业一样“规律”,于是她总会被问:“你怎么能写那么多书?”严歌苓的答案跟她每天的生活一样简单:“我当过兵,对自己是有纪律要求的,当你懂得自律,那些困难都不算什么。”
◆写完一篇小说以后,严歌苓会不断做减法,“第一遍改我会删去很多字,第二遍改又会删去很多字,《陆犯焉识》我从40多万字的原稿中删掉了10万多字。”
【答案】(1)揭示文章中心——叙写了一个个为书而闯的祸事;用夸张的手法,表明了作者对书的痴迷;激发读者阅读兴趣。
(2)丢了特意出门买来待客的鱼和火腿;丢了为男友父母买的轩尼诗;在车上看书哭泣让众人不解并丢了一张牛皮书签。
(3)示例一: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开门便问:“东西呢?”我反问:“什么东西?”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张开——东西全忘在车上了。“木木呆呆”、“嘴一下子张开”有很强的视觉效果,将一个忘身于书中的我表现得极为细腻。“我”与父亲的对话充满听觉效果,更是将一个沉醉于书中的书虫形象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而父亲的神态“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和语言“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更是从侧面烘托出“我”对书的痴迷和闯的“祸”之大。
示例二:“一位年轻女士戳戳她的男友,问他可知缘由,那男友耸耸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表示只有天晓得。”一句中运用动作和神态描写,“戳戳”、“耸耸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具有较强的视觉效果,从侧面烘托出作者沉浸于书的世界无法自拔。
(4)①热爱读书,而且要全身心投入其中。比如卡夫卡的《城堡》,作者说“须把自己囚于其中方能读出所以然”。②要充分利用坐车、走路等时间的边角余料。作者利用坐车的时间背《英汉字典》。③自律、勤奋和坚持永远是成功的关键。作者每天写作六小时,每隔一天就要游泳1000米。④好文章是改出来的。写完一篇小说以后,严歌苓会不断做减法删改文章。
【解析】【分析】(1)“书祸”分析,揭示文章中心——叙写了一个个为书而闯的祸事;是文章的线索;用夸张的手法,表明了作者对书的痴迷;激发读者阅读兴趣。
(2)本文主要讲述了“我”因坐车读书而惹出的几桩“祸事”。文章开篇交代了我对书的喜爱,特别是爱坐车时看书;接着叙述了“我”因坐车看书而做出的“祸事”:丢了特意出门买来待客的鱼和火腿,丢了为男友父母买的轩尼诗,在车上看书哭泣让众人不解并丢了一张牛皮书签。
(3)从文本中找出视觉描写或听觉描写的语句,然后从描写的角度赏析即可。如: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开门便问:“东西呢?”我反问:“什么东西?”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张开——东西全忘在车上了。“木木呆呆”、“嘴一下子张开”有很强的视觉效果,将一个忘身于书中的我表现得极为细腻。“我”与父亲的对话充满听觉效果,更是将一个沉醉于书中的书虫形象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而父亲的神态“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和语言“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更是从侧面烘托出“我”对书的痴迷和闯的“祸”之大。
(4)结合“从西单菜市场回家的电车上,我已在《城堡》深处。只听售票员吆喝:‘北太平庄啦!’脚先于我的意识,我已蹿出车门,而脑子里仍是《城堡》的种种迷津。”分析得出:热爱读书,而且要全身心投入其中。结合“天擦黑时我已挤在下班人群里走进了地铁。一找到个光线较好的位置,我马上打开随身带的一本英汉字典。”分析得出:要充分利用坐车、走路等时间读书;结合“每天写作六小时,每隔一天就要游泳1000米。每隔一两年,严歌苓的名字就会出现在畅销书架或者改编的影视作品上。”分析得出:自律、勤奋和坚持永远是成功的关键;结合“第一遍改我会删去很多字,第二遍改又会删去很多字,《陆犯焉识》我从40多万字的原稿中删掉了10万多字。”分析得出:好文章是改出来的。
故答案为:⑴揭示文章中心——叙写了一个个为书而闯的祸事;用夸张的手法,表明了作者对书的痴迷;激发读者阅读兴趣。
⑵丢了特意出门买来待客的鱼和火腿;丢了为男友父母买的轩尼诗;在车上看书哭泣让众人不解并丢了一张牛皮书签。
⑶示例一:木木呆呆走到家,爸爸开门便问:“东西呢?”我反问:“什么东西?”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我嘴一下子张开——东西全忘在车上了。“木木呆呆”、“嘴一下子张开”有很强的视觉效果,将一个忘身于书中的我表现得极为细腻。“我”与父亲的对话充满听觉效果,更是将一个沉醉于书中的书虫形象生动地展现在读者面前。而父亲的神态“爸爸眼睛鼓了起来”和语言“咦,等你买的鱼和火腿呀!”更是从侧面烘托出“我”对书的痴迷和闯的“祸”之大。
示例二:“一位年轻女士戳戳她的男友,问他可知缘由,那男友耸耸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表示只有天晓得。”一句中运用动作和神态描写,“戳戳”、“耸耸肩”、“眼珠翻上去望望上苍”具有较强的视觉效果,从侧面烘托出作者沉浸于书的世界无法自拔。
⑷①热爱读书,而且要全身心投入其中。比如卡夫卡的《城堡》,作者说“须把自己囚于其中方能读出所以然”。②要充分利用坐车、走路等时间的边角余料。作者利用坐车的时间背《英汉字典》。③自律、勤奋和坚持永远是成功的关键。作者每天写作六小时,每隔一天就要游泳1000米。④好文章是改出来的。写完一篇小说以后,严歌苓会不断做减法删改文章。
【点评】⑴本题考查分析题目的含义和作用。答题时应注意,从题目的表层义、深层义、主旨的引申义、比喻义、象征义、蕴含的情感、主旨等几个角度考虑。
⑵本题考查概括情节内容。答题时应注意,通读全文根据主要人物的活动,理清故事线索,从什么人做了什么事有什么结果这个方面概括,不要遗漏主要情节,不必叙述细节,语言要简洁通顺。
⑶本题考查赏析句子的表达效果。答题时应注意,考查点包括词语的妙用、修辞手法的赏析、作者情感的把握。本题主要选择有关句子,从视觉效果或听觉效的角度赏析。
⑷本题考查理解内容和探究启发。答题时应注意,准确理解文章蕴含着的思想意义,以及从文中得到的收获、体会、明白的道理,可找出文中能表现作者情感的句子和文章主题的句子回答。
5.现代文阅读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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