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要按时到___缴纳水费、电费,时间为每月1—5号,超期 者给予1—2倍的处罚, 并停止供水、供电。
4、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室内设施登记表)
甲方(出租方)
法人代表(签章)
乙方(承租方)
年 月 日
租方姓名(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业主姓名(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1、甲方同意将租给乙方。
2、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付款方式共计元。
3、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4、乙方在承租期的水、电有线电视、电话机其他使用均有乙方负担,乙方不得在承租期内私自改造房屋结构,损坏房屋,不得私自转租、转借、出让或作房产抵押等,不得将户口迁入本地段,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如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5、甲方在承租期内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违反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租赁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6、本所只负责租赁中介,不负一切经济及其他任何责任,如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电表度数:
水表吨数:
房租提前天预付;
退房提前天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