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人用自有的做抵押。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3.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的违约责任
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借款人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人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二、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人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
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银行帐户: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银行帐户: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xxx万元(¥xxxx),乙方于20xx年xx月xx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帐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20xx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20xx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xxx%;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