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乙方给甲方供应的每批货品都需附上当批货品的生产批号及出厂检验报告。
7、若乙方须更换《物料清单》货品内产品的工艺指标或标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确认产品检验标准及标准签样,经甲方测试合格后方可交易。
8、甲方保留修改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的权利。如甲方须修改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指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认可后,新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方可生效。
第八条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涉及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生产流程、工艺技术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甲方产品外观设计等)及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合同条款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非经权利人书面同意,合同双方不得泄露、擅自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人使用或知道。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侵权责任。
即使本合同失效、终止、变更,上述保密义务不受影响,仍具有法律效力。上述义务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在甲、乙双方终止业务或合作项目1年内持续有效,仍具法律效力。当其中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条款
在生产和装运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及甲、乙双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其他因素)引起的乙方延期交货,乙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事故发生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电告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延期交货_________周,甲方有权取消该批订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内容外,乙方在甲、乙双方确认交货日期后仍不能交付符合甲方质量和数量要求的货品,则视为逾期交货。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确认《采购订单》后,须严格按照订单的交货日期和数量交付货物。如乙方无法按时、按质、按量交货时,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供部相关负责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乙方延迟交货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乙方所供材料颜色、品种、规格、材质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保退、保换并以书面形式告之甲方不能如期交货。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如乙方未尽到本条通知的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逾期交货所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除支付违约金外,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3个工作日或以上,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预付款、预付款或货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上述款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其他约定与未尽事宜
1、乙方有义务在甲方使用安装过程中免费向甲方提供产品的使用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的争议与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有出现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附件
(附件如: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签认的材料样板;加工要求;有关图片要求;供应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法人委托书、供应商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清单等可以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关的补充和明细。)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方依据乙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类别:(具体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和总价见以下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