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在接到乙方质量、数量异议后,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可提出书面异议,注明运输车号、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数量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玉米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协议纠纷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时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止。协议期
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供货单位):
负责人:
乙方(购货单位):
负责人:
(公章) (公章) 2011年日月
买方:
卖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公平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买方负责施工装饰工程所需材料供货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金额及加工具体要求。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订单要求、包装标准、订单尺寸要求以及定尺、上机费收费标准。
1.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卖方向买方提供符合GB5237-20__国家标准的高精级铝型材。本工程用铝材免收装车费、包装纸及包装费等常规费用。
2. 所有铝型材按国标GB5237-20__高精级标准执行。型材合金成分及物理性能都符合6063-T5和6063A-T5规格标准,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符合国标。
3. 包装标准及要求:氟碳喷涂和粉末喷涂型材表面粘贴黑白膜,中间复合纸包装最外层使用牛皮纸包装,包装重量为不低于50公斤/吨,因卖方包装运输原导致铝型材受损由卖方承担,外包装处须标注卖方单位的名称、商标、厂址、铝型材的规格及型号、生产日期、质检部门检印等。装运后每个铝型材须妥善隔离,而且要防雨水、防潮、防磕划伤,适合长途运输及搬运。包装物应使用无污染的合格材料。若由于包装不佳而使货物受损,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且包装物不做回收。
4. 订货清单必须清晰列明型号、数量、长度、表面处理、材质、质量标准、要求交货期限、单位名称、联系人和电话等,特殊要求必须加以注明,所有订单均需签字盖章。卖方收到买方的订货清单后两天内确认,并回传订单回执予买方复核。
第三条:交货地点和方式:
1. 交货地点: 。
2. 交货方式:卖方负责汽车运输,验收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负担,买方负责卸车。
3、卖方按买方所下的材料订单先后顺序交货,卖方按顺序排产。
4、买方收到卖方铝型材后应当天清点数量是否有误,并在提货单上签收,交卖方送货业务人员带回,如收到货数与发货数量有出入可在提料单上注明,并及时与卖方核对。
第四条:运输方式:
1. 卖方应以最适合保护产品质量、性能的汽车运输方式运送货物,对于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之前发生的一切损坏(包括数量、外观、性能等方面)均由卖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