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包装物由(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_________%,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帐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产品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