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甲方在出租厂房给乙方期间,如遇国家征收、征用,甲乙双方的租赁协议自行终止,国家给予的赔偿费属甲方所有,如国家另赔付搬迁费用,搬迁费甲乙双方各得一半,员工待工人员补助费用,甲乙双方按员工人数平均分配。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厂房转租给他人使用,
九、合同期满,乙方欲继续租赁,应在合同期满前六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继续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重新签订合同。同样合同期满,甲方如不再继续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也需提前六个月通乙方。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使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继续租用。
十、乙方在承租期内,欲改变厂房内部结构或装修,需征得甲方同意并在安全前提下,进行改造、装修,用由乙方自已负责。在租赁期内,甲方提供厂房及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仅有使用权,乙方不续租后,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房屋结构,若损坏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赔偿。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部分厂房、房屋及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厂房、房屋、场地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厂房、房屋、场地是属于甲方的财产。
第二条 房屋、场地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 ,厂房租赁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 元/月;办公室租赁 间,共计 元/月;其他空地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 元/月;共计 平方米, 元。
2、该房屋现有装修和设备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土地证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 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装修期间不再算租赁价格。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工业生产使用。
第五条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当天内将第一年的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收到全年租金后本合同生效,以后应在每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内将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2、甲方收款后应提供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乙方要求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满足乙方道路、供电、供水、排污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
1、有实际负荷100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
2、有正常水供生产生活使用。
3、排污管道能正常通畅。
4、由于厂房土地权问题引起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按年租金50%向乙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