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作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假广告宣传;
(5)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近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近失效期指乙方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70%;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商标证□条码证□专利证□卫生质量评价书□进口卫生证书□关税证明□外埠食品准销证□其它文件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二、订单
1、根据本合同,乙方依据甲方的订单提供商品。订单注明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所下订单发货。
2、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收到订单后,乙方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订单终止
(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授权甲方其每月货款中直接低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负毛利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商品价格调高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四、合作方式
1、双方协商采取
①经销
②代销
③联营
2、所退换之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及保质期不低于商品保质期的前提下,乙方给予无条件退换。
五、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乙方声明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甲方采取□现金□电汇方式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