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关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合同正文相冲突的,以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以下称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履行地:长沙岳麓区
为确保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大写(含增值税):__________整(¥__________)
二、产品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求,没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要符合通常标准或合同目。
三、产品包装
1.厂商原厂包装,包装具备确保货物不损伤。因包装不良造成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包装费由乙方支付。
2.随货应附有:送货单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四、产品运输
运输方式:乙方委托第三方货运公司承运。交货地点:甲方仓库;运费由方承担。
五、产品验收
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卖方交货时,应将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交买方据以验收。甲方收后,乙方确保所提供产品一年保质期。
六、结算付款
甲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二批货款应自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按照货款总金额%向乙方支付,剩货款应自乙方所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在支付货款之前,乙方应提供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货款。
七、违约责任
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由卖方包换、包退,并承担因此产生费用。乙方逾期交付产品,逾期1-3天内,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逾期部份价款2%作违约金;逾期在4-7天内,每逾期一天支付逾期部分价款5%作为违约金;逾期在7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