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拍卖木材总货款,否则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20000元,并有权单方终止木材购销合同,另行销售。
2、由于甲方供货的质量问题及加工的工艺未达到乙方要求造成延误而影响到乙方整体施工或造成乙方工期的延误,一切后果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由于甲方不按期供货对乙方工期造成的影响及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延期交货,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结算总价10%的违约金。(自然灾害除外)
4、甲方应为乙方出据领料单或提单,并附有甲方负责人签字和盖章,以供乙方提货使用。
七、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作为乙方供应商,建立长期友好合作。
八、甲、乙双方如对本合同有争议,以《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为法律依据,任何一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xxxx 年5月17日签约地点: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甲方公开招标且乙方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投标拍卖木材的品种、数量现状已有了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木材购销的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合同:
一、投标拍卖木材品种、数量及存放地点。甲方将库存于堆头的杉木,数量立方米,招标拍卖归乙方所有。
二、投标拍卖金额及付款方式。经公开招标,所投标拍卖木材的总货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整,该款必须在中标保证书签订后三十日内付清。若在签订后三十日内期间调运的木材货款必须每天结清。
三、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清拍卖木材总货款,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万元并按中标金额的2%收取违约金,并有权单方终止木材购销合同,另行销售。
四.乙方在付清木材总货款的基础上,必须向甲方另行交纳2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乙方木材调运结束,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乙方付清木材拍卖总货款后,木材归乙方所有,木材由乙方自主经营销售和看护,所需装车、检尺、办证、看护等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必须在年月份之前调运结束,否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必须支付贰仟元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七、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立方米木材调运所需的货物销售普通发票和两金票据。
八、乙方在木材销售中,若出现木材数量误差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乙方在销售木材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部承担安全责任。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卖受人: 木材加工厂 合同编号:
买受人: 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地点:桐梓县(传真有效) 签订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