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承租方自行负责库内商品的保质期;出租方提供冷库温度为-18(±3);
七、承租方存放的货物应具有包装完整完好的,不得存放零散货物,甲方仅对整包件数量负责,对包装箱内的货物数量不承担责任。
八、货物的出入与装卸
1、承租方出入货物,应由出租方指定人员装卸,以保证装卸质量及缩短装卸时间,(除出租方认可或由承租人本人装卸外)。
2、承租方出入货物时的人员和车辆应严格按出租方的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出租方相关规定执行;
九、转租条款:
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冷库库房进行转租或合租。
十、合同的解除条件:
1、承租方未能按时缴纳租金的;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擅自转租的;
3、存放下列货物的:
a、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
b、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商品;
c、变质、有异味、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d、患有传染病畜禽的肉类商品;
e、有强挥发气味的商品;
f、肉禽类无动检证商品;
g、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冻库转租他人;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文本的份数、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字):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