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经过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机动车基本信息:
品牌型号:,车牌号:,发动机号:
电话:
电话:
二、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
此车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协议签定时一次性付清全款。
三、甲方关于交易车辆的声明:
1、甲方保证此车符合国家《二手车流通管理法》及本市二手车上市交易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法规。
2、甲方保证此车手续真实有效,不是套牌及一证两车,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必须与档案相符(无修改迹象) 。
3、甲方保证此车无任何经济纠纷(产权、债务、抵债) 、盗抢及交通纠纷,如 有不实甲方愿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本合同签订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售后约定条款:车辆交付后,出现任何故障、损坏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己负责。
5、该车在 任。该车在 责任。
6、乙方对手续、车况、外观、内饰认可后双方签字,签字后此合同生效。
7、乙方需要过户时甲方配合,费用乙方自负。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签字:
身份证号: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旧机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依法出售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车辆牌号 津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厂牌、型号 颜 色 车辆类型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行使里程km
车辆使用性质:□私人 □公务车 □出租车 □租赁车 □其他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旧机动车的价格为(不含税费)、(人民币/大写) 元买受人应于 年月日在 (地点)同出卖人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 □支票 □汇票 □旧机动车抵扣部分新车款项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日向出卖人支付车款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