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作为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视为交货不能,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取消该批产品订单,乙方除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作为交货不能违约金。乙方逾期交货或无法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停工损失、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偿金等)。
9.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对该批产品按其价格的%进行折价,折价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不同意利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免费修理、更换或退货。由此导致交货延迟的,按逾期交货处理;乙方不能修理、更换或退货的,按交货不能处理。
9.3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它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1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罚息。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前述所有款项。
9.4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就未按时支付的货款,甲方应向乙方按年利率2.5%支付利息。
10、不可抗力
10.1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可预见的、遭受影响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并对本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的事件。
10.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对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变更终止本合同达成协议。
11、争议解决
关于或因本合同引起之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其它事项
12.1甲方下达给乙方的订单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12.3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纳税登记号纳税登记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快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时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烧碱砖购销事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