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号:
5、甲方开票资料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按质交付货物。
2、甲方须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支付款项。
2、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不存在质量瑕疵、缺陷,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及有关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在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款项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索欠款。
2、乙方未按期交付全部货物或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
因此造成逾期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若继续履行已无必要,或者甲方不同意继续履行,或者乙方逾期日仍未交付货物的,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日内退还已经收取的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3、因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瑕疵或隐患造成任何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受损害的一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若因甲方对货物进行违规操作造成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对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保密义务
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在本合同订立前和本合同期限内所获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技术、营销、发展规划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2、在合同期满之日起2日内,或经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除归还甲方的资料外,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其他保密资料销毁。
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有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参与的工作,乙方必须与第三方签署项目的保密协议,如因第三方造成泄密,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九条、不可抗力条款
1、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双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的,双方免除相应的责任,但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发出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通知困难的,应在困难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结束后的3日内进行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3、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