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甲方未按第五条规定办理结算的每拖一天应付款的%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3、因甲方未按第十条规定及时为乙方供应材料或供材不合格给乙方造成误工的,应按实际误工损失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顺延。
二、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第六条规定达到工程质量标准的所造成的材料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出现质量事故的,乙方在返工赔偿损失外应长单违约责任,按其实损失的倍赔偿甲方。
2、因乙方未按第七条规定按期完成的每拖延一天按应收款的%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的因素造成工期延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未按第九条规定提供材料计划造成的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由乙方承担,每延误一天支付元违约金给甲方。
4、因乙方未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执行的,视情况罚款元给甲方
5、因乙方未按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执行,根据情况承担元的违约罚款给甲方。
6、因乙方未按第十五条规定执行则视本合同无效,并承担元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因乙方组织不力;未按制定的月进度或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的,在下阶段或天内又确实无能力组织完成的及严重不服用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管理从而造成工程进度无法实现的,甲方有终止合同,并且按实际劳务价款结算辞退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第十六条
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执行的,违约方一次性赔偿对方
第十七条
本合同鉴定时乙方一次性交元履约金,工程完工后返还。
第十八条
(一)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质量保修的项目内容及范围。
(三)质量保修期。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约定向仲裁委员提请仲裁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字补充条款,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款付清自动消失。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