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要求,乙方进行养护,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养护管理范围:
1. 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养护工作,为期一年。其中包括:
a 中心绿地所有绿化
b区域内所有公共区域绿化。
2、部分区域面积 __(___),养护单价4.0元/m2,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养护管理的基本内容:
养护管理工作包括除草、杀虫、施肥、修剪、培土、浇灌、枯枝死树的更换、绿化地卫生等工作。
三、 甲方责任
1、根据乙方递交的月工作计划作定期的检查工作。
2、将具体的养护要求用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并在乙方实施后进行认真的检查。
3、定期将检查结果用书面形式作记录并进行评分。
4、要提供乙方绿化养护水源之便利。
四、 乙方责任:
1. 每月应向甲方提供一份详细的月工作进度计划。
2. 应指派约定之工作人员数量现场工作及办理相关证件并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养护人员必须在其养护范围内工作)。
3. 将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和工作区域以书面形式提供给管理组。
4. 乙方与甲方签订的绿化协议,由乙方全权负责保养和管理,并将协议复印件交于管理组存档。
5. 对甲方不定期或突发的关于绿化工作中的要求,应立即无条件的执行。
6. 一年内如有苗木死亡,乙方必须当天清理,在春秋季三天内负责更换。
7. 按照共同约定的养护标准进行养护。
8. 绿化园艺部工作人员的工资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负责人员的管理。
五、 养护管理时间:
根据双方共同商定的要求,自20**年3月5日至20**年3月5日为止。
六、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养护人员、设备进场后起算,甲方每月月初支付上月的养护费用于乙方,以转帐方式结算一次,结算依据按每次检查考评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