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违约责任
签约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此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租赁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条款。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为了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丹阳市丹北镇后巷夜市一条街的摊位(具体位置____________长______,宽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品类,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赁费交纳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为___元/年,支付方式:先付后用。
3、本协议履行期满,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第三条: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500元。如遇乙方出现投诉而乙方不及时处理,则由甲方代为处理,费用从该保证金中扣除。协议期间,如该保证金减少,则由乙方及时补足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责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和用水。
2、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租赁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
3、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开业,或者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故撤场,甲方有权没收500元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税收、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必须配合管理。
3、租赁期间,使用该摊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