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甲方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和本协议规定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须垫付乙方承包期间购买原材料、辅助生产材料、办公用品时的费用(垫付费用从效益收入中扣还给甲方)。
5、甲方每月应按公司“薪资制度”发放给乙方工资。
6、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涉乙方权利。并按照协议规定保障乙方的.权益。
五、承包方内部利益分配
第一条承包方内部分配利润:指乙方所得%的利润中扣除各类异常费用支出后的纯利润,具体分配如下:
利润分配项目分配比例
部门优秀员工5%
部门年终奖预留6%
内部培训和其它活动经费6%
部门异常预留8%
经理助理5%
采购员(2人)8%
半成品课长10%
钉胶组长4%
喷漆组长5%
成品课长10%
装配组长4%
包装组长4%
经理25%
合计100%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协议依然有效。
2、乙方因管理不善或决策严重失误,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扰乙方的生产管理活动,使乙方生产管理活动无法正常施行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规定的承包期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直接损失,并从甲方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
2、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从乙的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3、协议期满,乙方不能按质量交还甲方提供的设备等财产,乙方应赔偿缺少或损坏数量价值的损失,并从乙方利润中扣除%作为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