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超过10天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300%违约金,
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
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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