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委托甲方制作服装系列产品,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价格详见附后清单。
二、产品质量标准、特殊工艺要求及费用负担。
三、交货时间及方法:甲方收到乙方预付款5个工作日内交货,送达方式另行协商确定,交货时由乙方确认,并在甲方的送货单上签字。
四、验收标准及期限:乙方自收货7日内按样衣标准进行验收。
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此间提出,逾期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六、交(提)货方式地点:
七、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自收货7日内以现金或转帐的方式付清货款。
九、服务:
1、产品交付使用一月内,如因甲方原因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调换、修改,费用由甲方负担。
2、本次批量生产之后,如乙方提出增补制作要求,在布料规格质量及价格与本次产品相同的基础上,甲方依样衣标准制作,经双方协商另签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加工生产以乙方确认的样衣为准,中途如因乙方原因提出更换布料及款式、色彩等,由此产生的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相应延长交货日期。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甲方可以不予制作并相应延长交货期限,直至乙方交付预付款后,按合同相应要求开始制作;乙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款,乙方应按欠交货款的5%/月利率向乙方交纳违约金。
2、中途如因甲方原因提出的需要更换布料及款式、色彩等需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由此产生的的责任及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延长交货日期,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由于不可抗力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交易完毕(含付清货款)本合同自行作废。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羊绒毛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