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方(保证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万元,并由乙方提供抵押担保,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宜,经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借贷条款
1、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
2、借款期限:从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借款利率:月利率%。
4、借款用途:。
5、上述借款款项由甲方转入乙方以下指定银行账号:户名::账号:;开户行:。到账后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借款借据,借款人不向出借人出具借据不影响本合同借款事实的认定。
6、利息支付:乙方先支付利息后使用资金。
二、担保
(一)抵押
乙方提供座落于肇庆市为上述借款作抵押担保。
(二)保证
1、丙方自愿为乙方的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乙方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3、保证期限:
自本协议签订起至乙方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三、不安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出现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财产的情形;
5、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时;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按约定利率计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金为止)。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利息或逾期偿还本金,除应继续偿还尚欠本息,还应按未还本金额的日万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2、因不能依约还款,乙方在借款期满后还款或在诉讼中还款的,按先还利息再还本金的方式偿还。
3、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主张债权的,乙方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