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自20--年 月 日至20--年1月24日止;
2.如遇下列情况,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将不受限制: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及其它地质、水文灾害等);
四、质量验收标准和方式:
1.按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业主及监理单位指令执行;
2.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20 天。在保证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乙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另外甲方将处以乙方该费用 5 %的罚款。
五:安全生产:
乙方应特别注重安全生产,本着以安全第一的宗旨,作好安全生产教育。乙方的所有一切机械设备、电力、人员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费用。另外还处以乙方人民币:伍仟元整的经济罚款。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报酬(劳务、设备服务承包费):属于包干系数范围内的劳务、设备服务费,按工程总量50.00元/m的单价计量;如按质、按期、按量完成,甲方奖励贰万伍仟元整。
2.支付方式:
乙方按合同要求进场完成施工交接工作后,由甲方按乙方的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金额:
责任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 50000.00 元整 大写: 伍万 元整;
2.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一次性补偿甲方人民币 50000.00 元整 大写: 伍万 元整;并以乙方现场的机械设备作为财产抵押。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第三方进行调解。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承包服务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 2 份,其中分包方执 1 份,承包方执 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学校师生食堂的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监督、管理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