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承担
房产过户前的水、电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在房屋过户之前前往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业交接。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根据房管局的要求准备办理过户所需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过户迟延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总价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天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或甲方违约不办理过户的,乙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总价款,并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过户迟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天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或乙方违约不协助办理过户的,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约定日期腾房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房屋总价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要求腾房,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如乙方未按约定方式交付房价总款(银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天仍未交付房价总款或拒绝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第十条:定金条款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万元整,此定金在支付房价款时实际充抵。
本协议共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过户时交房管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附:
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交易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4、房屋交付时财产清单一份;
5、承租人声明一份或共有人声明一份等。
出卖方(甲方):国籍:身份证号: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买受方(乙方):国籍:身份证号:
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市乡(镇)的房产,位于第层,共(套)(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房屋权属证书号或者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共有权人为,房屋用途,房屋装修情况。其他附属设施包含:,房屋抵押、租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