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开工日期:
4、竣工日期:
5、承包范围:本工程楼按建施图纸施工和现场实际发生的含清理工作,文明施工及配合市、区、镇执法检查准备工作。
6、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
7、本抹灰工程所需的一切建筑材料(白水泥、石膏粉、乳胶漆及清理墙(天花)面的砂铲等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供乙方使用。本工程施工中所需的,电动手持搅拌机、砂铲、灰桶、灰线、沙板及灰匙、吊锤、铝合金尺、水平尺、笔等零用工具由乙方负责采购使用(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的承包价格内)。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建工程分项抹灰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合格。
9、合同价款:以施工图纸为基础,结合实际施工的工作量,按墙面和天花实抹实涮油漆面积,以每平方米单价为 元。本合同工程量估计 m2合同总价款暂估(人民币)元。本合同总价款仅作为工程进度拨付款之用,不作为工程结算之依据。结算依据以现场实际施工经双方确认签证工程量为准。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交底和质量技术交底,组织协调乙方进行施工和施工中碰到技术问题。
2、无偿提供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厨房,冲凉房以及生活用水和照明用电。
3、严格控制和监督乙方的材料进场,防止伪劣和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工地。
4、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和安全员,有权对施工中的质量和安全进行全方位监督,乙方无条件服从。
5、因乙方人力不够,技术力量差,不能满足施工规范和进度要求,(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制定周计划、月计划),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责令退场。
6、甲方组织协调工地泥工组打好墙面底灰,打磨修补好天花混凝土面,确保乙方施工顺利进行。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治安管理条例,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和领导,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接受甲方的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质量技术交底,根据工期拟订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依甲方的方案为依据,不得与甲方计划相抵触。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要求和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若发现现场施工不明确和不妥之处,乙方必须主动及时与甲方现场技术人员联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4、乙方必须对自身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交底工作及班前交底工作。在施工中必须采取严密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五无”目标,确保生产安全达标。
5、乙方必须负责搞好乙方住宿场所及厨房的环境卫生,按政府和公司的有关要求做好预防“各种疾病”工作,确保厨房及住宿的环境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6、乙方应严格按现行国家施工安全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严禁违章施工;临时施工用电由甲方现场专职电工搭设,禁止私自搭设临时用电。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财产损失、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7、乙方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搞好自身内部的团结和班组之间的团结。
若有违反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自行计划和负责将施工所用的材料和工具运进现场,所有建筑材料的质量和品牌必须经甲方验收同意。方可进行施工使用,否则因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返工和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9、乙方施工中应充分合理利用材料节约材料,杜绝浪费。工地所有的加工成成品半成品的件必须加以保护,如有损坏,责令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10、乙方施工中要协调好与各班组之间交叉作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1、乙方施工必须接受甲方项目部驻现场技术员对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时,乙方无条件服从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项目部有权按〈工地安全奖惩制度及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12、乙方因人力不够及技术不济,无法执行合同条款,要求中断合同,甲方有权利不给办理结算,视作乙方自动退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