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店内经营亏损,应按股东股份现金添补,若不添补亏损,将从股份中扣除二倍损资,直到股份扣完,当自动退股。
五、每年年底分一次红,分红将扣出门店内所有支出。如员工工资、水电、房租、产品等等,结余后按股份分红。
六、所有股东,不得私自出去开店,如有能力者,向总公司申请,批准后方可开店,总公司控70%股开店后必须服从总公司经营方调动安排(新店必须挂**招牌,如开其他品牌,股份自动解除,不退原有股份。)
七、乙丙丁和其他股东必须服从经营方调动安排。
八、合同期间,乙、丙、丁参与股东成长俱乐部,合同期内应交红利的%元/元,合同期满,通过考核合格,成长基金自动转化为门店股份,共计。合同期内,离开公司,将转化为成长基金。
九、乙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终止合同:
1、多次工作失误,经教育培训屡教不改,严重失职不称职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则制度的;
3、严重失职,造成门店利益重大损失的,有严重声誉损坏及严重破坏程序的,并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下班后,乙、丙、丁外出时发生意外,甲方概不负责。
十、本合同甲乙丙丁各执一份,合同从即日起生效。以前签订的合约自动作废。
乙方姓名身份证户籍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丙方:丁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丙方:
本着相互信任且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且遵守,协议如下:
第一部份:经营名称及地址
经营名称:法人代表:经营证号:地址:
第二部份:股东出资比例
一、总共投资:万元,各股东持有比列明细为:甲方:出资现金(或折价):万元,占股比例:%。乙方:出资现金(或折价):万元,占股比例:%。丙方:出资现金(或折价):万元,占股比例:%。(说明:各股东出资证明须有效单据证明并由所有股东签字确认方为有效)
1、资产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总资产
有形资产:电器设备、美发设备、卡充值余额、现金、银行存款、未分红赢利,库存未开封未过期美发产品,其他有形资产。
无形资产:由各股东评估或以转让价为标准。
2、负债部份
经营亏损或股东垫支金额,各项未支付费用,顾客充值未消费余额,员工未发放工资,其他供货商款付款金额。各股东按占股比例共同享有资产且按比例共同承担负债金额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