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除非根据以下条款予以终止。
1.任一方未能严格地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一项义务和责任,而该违约行为在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指明违约行为后十天内仍未从根本上纠正,则未违约方可在向违约方发出违约书面通知后,在该通知标明的日期终止本协议。
2.按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相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销售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甲、乙双方长期、稳定、互惠的贸易合作关系,本着等价有偿、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达成如下框架合同:
一、采购计划
乙方向甲方分批次采购肉类产品,乙方就每一批次以交易清单的形式与甲方约定具体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标准和方法、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运输方式等条款。该等条款一经双方约定,具有本合同同等约束力。
二、定价原则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肉类产品,其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本原则。具体执行时,由甲方结合地区市场、批量、付款条件等确定销售价格。同等条件下,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或条件不应偏离其提供给第三人同样货物的价格或条件。
三、结算方式
按双方合作经营肉类产品操作流程执行:
1)甲方货款乙方必须当天给予全部结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如乙方未向甲方结清当天金额,视乙方违约,违约金按当天货款的3%的滞纳金赔付。
2)在乙方违约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处理第二天的货款结算方式。
四、品质担保
1、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肉类产品符合乙方在各批次清单里所载明的各项要求。
2、如甲方所交货物规格、数量、品质要求不符合规定或约定,但乙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乙方不能利用,应根据具体情况,由甲方负责包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如因肉类产品存在品质缺陷导致乙方受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乙方在验收中如发现甲方支付的肉类产品的规格、数量、品质要求不符合规定或约定,由甲方承担应有责任。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封锁、冲突、叛乱、内乱、骚动、政府对铝行业的限制、暴动、严重火灾或水灾或人们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因素。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应本着诚信、互惠互利、按时、按质、按量共同完成本合同项下交易,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本批次清单规定的进货数量,超期 天以上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就其本批次清单未完成部分货物总值支付 %的违约金(乙方可直接在支付给甲方的款项中扣除),并有权取消该批清单余下的供货量。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支付款项的,就其未支付部分,甲方有权收取 %的滞纳金。具体清单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本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因违反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合同或违反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其它约定造成对方实质上的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相应地赔偿责任。
3、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守约方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变更后的合同需经双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