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工作(岗位或工种)。
第三条生产(工作)任务(岗位)甲方安排乙方在生产部所辖范围内的相关岗位上工作(暂定),按照确定的具体岗位(任务)履行职责。乙方同意甲方的安排,并按甲方的规定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实际情况,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调整。如乙方无合法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整,则按乙方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职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五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依据国家规定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但对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实行计件制工资员工执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遇公休日上班工作,属于正常上班,不发加班工资,公司视情在停水、停电、原料缺乏等停产时间或生产淡季合理安排员工补休,以保证计件制员工的休假权利。
第六条劳动报酬
甲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全额计件制或定额加超产),按照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乙方出勤达到法定工作天数,并完成定额任务,甲方根据乙方相应岗位计件工资单价计算工资,按月以货币形式发给乙方工资报酬。乙方在正常上班完成任务后,甲方给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安全生产。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与本岗位相关的各种培训,依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乙方在合同期间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应接受甲方的处理,若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相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八条社会保险。
第九条甲方按照国家法律和当地法规、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缴纳各自应承担的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月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社会保险关系即行终止,由乙方自行接续或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绩效考核。甲方根据公司规定对乙方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甲方效益和乙方业绩,以及对乙方的考核情况,决定乙方职务和工资的升降。
第十条劳动纪律甲方根据劳动法规,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及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协议书)、保密协议,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必须自觉遵守甲方生产(工作)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如乙方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甲方将按严重违纪处理,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
甲方或乙方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方按《劳动法》第25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解除乙方合同的除外),本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
第十二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合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视后果和责任大小,由违约方承担赔偿金。如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向本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自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关申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则按国家相关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需要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姓名)
甲方:江西盛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