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方收到海鲜产品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验收。若需方对产品有任何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当天内向供方提出,以便协助解决。若需方未在当天内提出异议,则视为需方已按要求收货。
2、海鲜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质量应符合供方产品质量的企业标准或国家标准。
3、海鲜产品的包装将按照供方出厂标准进行,包装物不予以回收,且不另计价。
4、本合同确定的计量单位为箱,具体规格将在包装上的提示或报价表标注。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付款方式:需方将以银行电汇方式向本合同指定的供方银行账户付款。
2、款项支付:合同签订后的工作日内,需方需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作为预付款。当海鲜产品经需方验收合格后,需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尾款。供方在支付尾款前需提供与本合同内容相符的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工作日,需方有权向供方支付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若供方的逾期超过工作日,则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支付逾期交付标的物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的,需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赔偿。
3、若供方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供方应支付不低于相关标的物价款的一定比例作为违约金。需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解除合同。
4、若需方未经供方同意而单方解除合同,需方应向供方支付不低于合同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
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
供方:需方: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 系列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 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 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