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要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果发生人为损坏,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修复。
四、其他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凭期限
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第五条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