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担保单位(全称)(公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出租单位(甲方):
承租单位(乙方):
签订地点:
在平等、自愿前提下,本着配合、协作、互利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租赁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租赁设备状况:
三、租赁时间:
自年月日(该时间为预计开始时间,实际开始时间以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日为准)至所使用工程封顶。塔吊在上述工地使用不足4个月按4个月计算,超出以工程结束时项目部的报停日为准结算租赁费用。
四、租金内容:
1、租金收取:在塔机起租日起的每月对应日起三日内,乙方现金交足对应月份的月租金。
2、租金内容:
(1)每台塔机配备1名持有合格上岗证的塔吊司机,工地如需加班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乙方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2)塔机使用费(不含电费)、塔机的维修保养费(包含配件)。
3、租金计算:
塔机安装、调试合格可交付乙方使用日起计算租期(开具塔机开工报告单日起始)。在上述工程结束时,乙方项目部报停日为止,按实际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除以30天计算。
五、租赁机械塔吊进出场费:
1、塔吊进出场费由乙方按每台 元在塔吊安装完毕,出具第三方检测报告时支付。
2、塔吊进出场费内容:
(1)塔机进退施工现场的运费、装卸费;(2)塔机的安装、拆卸及塔机的加高顶升费;
(3)塔机的验收检测费。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根据双方确定的租赁塔吊的进退场时间,及时组织塔吊的进退场、安装、拆除。
2、派出的塔吊司机应具有有效塔吊操作证,职业技能满足要求,职业道德良好。如果派来的司机不能满足乙方的工作时间和要求,乙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