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费,再无权收取乙方的任何税、费,无权调整承包费。
3、甲方无权调整土地使用权。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闹事,四至不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权。
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与村民发生的纠纷。
7、提供水电资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经营权,流转权(必须经甲方同意,但不能超过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护好土地资源,坚决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须遵守村规民约。
4、承包期内因国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费用甲方所,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作为本事同的补充条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的土地,共亩。以每年每亩租金500元租给乙方,共计每年租金元整。若三年后产生利润,从第四年起租金按每年增加50元/亩,增至期满为止。若种植失败或未产生经济效益,将维持每年500元/亩的租金不变。租赁期间除本协议规定的租金外乙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租赁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限10年。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意续租,乙方应以甲方续租优先。若乙方在经营期间,经济效益差,可以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但甲方不得在合同到期前解除本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500元人民币,租金采用每年一付方式,付租期定于每年月日,付当年租金。
四、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必须手续完备,无争议,若出现争议,甲方必须负责解决,否则作甲方违约处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籍口干涉或阻碍乙方的经营开发,在合同期内甲方擅自收回乙方所租土地。
六、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反,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的,甲方要补偿乙方所投入的生产及管理成本外,还必须双倍补偿乙方所种作物的经济价值;如乙方违约,已支付的承租款不予退回,所投入的生产管理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甲方收回土地。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七、在合同期内,如遇土地国家政策征用的,甲方应在收回土地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征用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其他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补偿等相关事宜。本协议自补偿到位之日起自动解除。
八、租赁期内,甲、乙双方的人事等相关变动不得影响此协议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