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九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有偿服务:
1、 乙方以市场优惠价格提供外墙清洗服务;
2、 乙方以市场优惠价格提供有害生物防制服务。
第五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不干涉乙方的内部管理事务,发现乙方有失职问题及时与乙方负责人联系。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派驻保洁服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对乙方提供物业服务的内容、地点、人员、时间等要求进行调整时需与乙方协商,乙方工作总量发生变化,甲方需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服务费用。
3、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和水、电、物品间。乙方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如造成水电浪费,乙方承担其相应费用。
4、 按规定时间结账,不在每月结账时故意挑剔和为难乙方。
5、 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不满时,可随时要求乙方改进。
6、 因周边环境对乙方工作造成影响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
7、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保洁人员数量配置日常保洁人员,如果缺岗必须及时向甲方上报,甲方将按70元/班次/人/天扣除管理费,甲方也将安排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严格按双方认可的质量标准执行。
2、 服务人员必须工作热情、礼貌待人,尊重甲方领导、工作人员及客户。
3、 服务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
4、 服务人员要注意自己的形象,统一着装,佩戴胸卡,衣帽整洁。
5、 服务人员必须爱护甲方的设施,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6、 每月进行工作小结,检查工作漏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乙方驻点主管每周向甲方相关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和指导。
8、 乙方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不允许有吵架、斗殴及其他违纪违法现象,否则,乙方应对其及时解聘。
9、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个人操作不当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乙方员工在日常保洁工作中管理不当,造成甲乙双方及第三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期内如双方无原则性问题,均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被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赔偿金额为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三倍(相当于三个服务费之和)。
第十三条 遇到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每月结账时,甲方须向乙方指定的专人付款,如他人冒领,则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齐应支付费用,并从逾期之日起甲方按每天千分之五支付乙方滞纳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约定的条款或对本合同的解释有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地:未来城物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