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事项,办理完相关交接验收手续;
2、甲、乙方对《招标文件》以外相关项目或《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学校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6、水电费、燃气费的收费标准按市政规定标准执行。
7、乙方员工的医疗保险及发生的各种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学校设施设备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_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_路的___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被告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和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车辆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