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甲方提供的更新、维护资料、方案需详细完整;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导致乙方更新推送的内容后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验收标准
1. 乙方应以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提供开发运营结果。
2. 运营结果达到到约定效果即为验收合格。
3. 甲方请及时填写验收确认信息。甲方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后一周内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4. 甲方完成验收后以合同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提出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2. 双方除不可抗力之原因,任何一方如单方违约,均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停网、政府行为、官方关闭端口等造成接口不能使用时,双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自动转型为运营模式。
第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签约双方履行完毕约定义务之日终止。
第七条:技术更新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