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填写身份证号】
住址:【填写住址】
乙方:抵押权人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抵押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1. 抵押车辆信息:
品牌:【填写车辆品牌】
型号:【填写车辆型号】
数量:【填写车辆数量】
机动车牌照号码:【填写车牌号码】
车架号码:【填写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填写发动机号码】
2. 借款金额:人民币【填写借款金额】元整。
3. 借款期限:从【填写起始日期】到【填写结束日期】。
4. 如果甲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和违约金,并行使抵押权。
5. 抵押范围包括:
- 机动车辆抵押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和综合服务费;
- 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
- 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6. 双方的责任:
- 甲方保证对抵押机动车辆拥有合法所有权,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担保或依法保全,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 抵押车辆由乙方封存。
- 甲方需办理抵押车辆的保险手续,并承担保险费用。
- 在抵押期间,乙方需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如果车辆因自身原因、自然损坏或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损失,乙方免除赔偿责任。
- 在机动车抵押期间,如果车辆价值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重新估价,甲方必须合作。重新估价后,如果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债权,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
- 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 如果乙方行使抵押权处理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乙方有权追索。甲方一旦抵押物被乙方行使抵押权,甲方无条件、无偿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7.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 在甲方还清借款本金和综合费用后,乙方将归还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证件等。本合同自行终止。
9.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作为合同依据。如果本合同未能涵盖某些事宜,双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