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借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借款利息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计算利息。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用于甲方生产经营项目,必须专款专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借款利息按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以下情况属于甲方违约:
- 甲方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 未经乙方同意改变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 甲方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不超过罚息。
- 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费用。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向个人借款协议范本12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职务:
地址:
贷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