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乙方对保安员服务范围内的不安全隐患有权向甲方书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甲方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第三方
第十九条:乙方有权拒绝提供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服务,有权拒绝甲方指定责任人以外人员的直接指挥。
第二十条:乙方负责支付保安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用,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
第二十一条: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保安员违纪问题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及时根据甲方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员。
第二十四条:乙方配备的保安员必须年满18周岁且持有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身高必须达到1.7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等,上岗前由甲方给予办理娱乐场所从业人员IC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乙方保安员到甲方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乙方保安员离职甲方不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六、双方协议内容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六条:甲方双方经协商可以书面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内遇到国家或北京市重大政策变化,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调整服务费价格。
第二十八条: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责任的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一方要求续订,应在本合同届满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
第三十一条: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或加班加时工资的,每延迟一日,应按迟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甲方迟延支付服务费超过一个月,乙方有关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甲方指派保安员从事本合同约定以外工作。由此造成对保安员、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经济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三十三条:因乙方保安员失职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认定证明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如因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以及条款对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第三十六条:未尽事宜双方依法另行协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