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守约方依据第五条的相关条款终止本协议。
(2)如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发出终止本合同的书面通知。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况。
第八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 争议解决
(1)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经由中立之第三方调解来解决。
(2)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或协商未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双方所在地法院。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各条款具有独立性,若本协议中的某一或某些条款无论在任何方面因为何种原因而被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本协议中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中山伊莲丽姿服饰有限公司
电话:0760-89820361
日期:20_年12月_9_日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日期:20_年12月_9_日
甲方:
乙方:中国锂电工业协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甲方选定并经乙方确认的信息服务内容。
锂电池行业及相关行业专题分析、2、锂电池新产品、新技术、3、市场统计信息 5、产量统计信息 6、政策法规、产业动向 7、 科技文献、8研究报告9、研究报告(新能源正极材料、锂动力电池、储能电池、新能源汽车)
第二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为了便于联络与沟通,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2、甲方对于乙方所提供的信息不得转供给第三者(即甲乙双方法人以外的其它单位或个人),并不得代第三者向乙方提供需在网上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