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作业项目:机耕、机插、机收。
作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作业面积:叁仟零壹亩.
作业时间:20--年2月8日至20--年11月20日
如订立合同时不能确定具体起始时间,乙方应在作业前5天通知甲方具体作业时间。
二、合同价款:分早晚两造结算。每造100元/亩,总价:100-3001=300100元,大写:叁拾万零壹佰元整。
三、作业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作业服务质量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
2、双方对作业质量存在争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格的鉴定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用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
四、结算期限
乙方先带机作业,作业完成并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款项在15天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1、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变更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3、乙方因作业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为乙方作业提供便利条件或组织验收的,应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5、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效证明显。
5、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农机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公司改制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许--、李--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