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已透彻了解上述条文。如有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形成书面意见,作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业主大会
地址:郫县红光镇晚晴巷56号
联系电话:18010695067 乙方:四川省欣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谢飞 资质等级:三级
资质编号:成房高(20__)016号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北路高新商贸中心A幢3楼321号 公司联系电话:028—82448251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的物业名称的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域)基本情况:
建筑区域名称:郫县红光镇____小区 建筑区域类型:住宅(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成都市郫县红光镇晚晴巷56号
四周座落位置:东 名人巷 南 红光路居民小区
西 ____居委会 北 晚晴巷
占地面积:平方米
总建设面积:21235平方米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监制监制
物业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1、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的内容。
2、合同下列词语的定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