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7-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0-1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 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7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9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10-10本合同项目建设完成并且甲方支付完毕全部款项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全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应影响本条款约定的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的原则下,就甲方享用乙方在Internet上知名站点《__》,享受__优质服务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指派专人代表甲方全权负责此项网络服务发布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宣传的相关背景资料和数据;
3、乙方向甲方提交网络服务制作初稿1份及电子浏览文件1份;
4、乙方根据甲方的审定意见进行修改,并向甲方提供发布稿及电子浏览文件;
5、乙方取得甲方在发布稿上签字同意后在网上发布;
6、甲方对本网络服务内容负责、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三、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