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违约方逾期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或逾期向守约方赔偿经济损失的,每逾期_____天,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加收实欠违约金总额1%或(及)实欠赔偿金总额_____%的滞纳金。
第十九条: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双方互免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纠纷处理
第二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议定,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合同纠纷,应采取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租赁的`店铺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依法向店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