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天灾等非人为可控制之事由,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如期履行本合同的,不能履行合同一方应于情况许可时立即通知对方,于受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免负违约责任。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三个月以上,双方可协商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所生之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其它规定
(一)本着协商一致原则,合同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授权代表签订补充协议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名称:5610塔吊起重机/4台,金额合计220__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 。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图纸设计要求。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易损件保用陆个月,其它保修壹年。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裸装。
五、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见发货清单。
六、塔吊的.所有权自乙方付清货款起转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塔吊属甲方所有。
七、交(提)货方式、地点:甲方代办托运,乙方负责卸车及卸车费用。
八、运输方式及到达费用负担:汽车运输,总价格内含运费,乙方负责卸车费用。
九、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根据甲方提供的发货清单现场进行验收。
十、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甲方派壹名技术人员指导调试,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安装及吊车费用。乙方负责给技术指导人员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十一、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物到达后,乙方全部货款付清后方可进工地卸车,如货到因乙方的原因未及时付清货款而造成的车辆误工费用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