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之日将上述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甲方无条件占用商业门面前面的院坝靠边停放车辆,乙方不得干涉。(如甲方办红白喜事需要暂时占用商业门面及门前院坝的,乙方应无条件允许占用。)
5、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乙方添臵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甲方无条件留用,但甲方需拆除的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无条件拆除。乙方应在租赁期满后七日内搬离。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商业门面、二楼住房及门前院坝,不承担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门面原主体结构及墙面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进行装修美化,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所产生的卫生费、债务、及国家的各种税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使用门面及二楼住房之前,乙方应负责将所租赁商业门面与公共过道隔开。
(大小与楼梯宽度为准),所租用楼层的电费,水费由乙方自负(电费的付费方式为:总表费用减去甲方的三楼、四楼费用就是乙方应该支付的电费,甲方的电费按0、50元每度计算,水费按乙方使用楼层水表读数收取(价格以收水费单位的为准),乙方应保证所用水表能正常使用,发现乙方水表不工作,当月水费由乙方负责。
七、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所租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的安全管理,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盗窃、火灾等事故自行承担损失。
2、乙方发现该门面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同等质量更换,长期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3、保证甲方出租的该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
八、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门面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七日内乙方应将该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腾空并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腾空并收回该房屋,且乙方不得就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付清相关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十、转租、转让和交换
乙方向甲方,在租赁期间不将该门面及二楼住房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门面交换使用,特殊情况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违约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租金及押金: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及各种相关费用,超过20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商业门面及二楼住房的结构或用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门面及二楼住房的。
(4)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