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租凭金额按月计算每月 元。押金 元。签订合同之日先交第一期房租按三个月时间为一期,以后每年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交清下一期房租金,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付清租金,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并且有权停止乙方的营业。
四. 乙方在租凭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给他人,如果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或租赁期间进行非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五. 乙方租房经营期间应该依法经营,搞好安全措施,安全用电,如乙方管理不善,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 乙方租凭期间要保证房屋结构质量,如要装修须经所辖物业同意,甲方同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 乙方在承租期间经营,所发生的经营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都由乙方承担。
八. 房屋租凭期间。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 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元
九 . 此合同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合同一式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单位(甲方):
代表人:
承租人(乙方):
甲方___年___月___日将坐落在__路___号店铺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特订立合同如下:
一、租赁期限
__年___月 日起至 年___月___日止,租期__年。
二、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___ 元,经营甲方店铺,付款办法:___年租金总额人民币___元,在合同签订时交清。
三、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缴交店铺设施抵押金人民币___元,押金不计息。
2、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店铺的所有权和水电房籍及主水管至水表处理。
3、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除店铺租赁税外概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爱护店铺设施,如有或损坏,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或负责修复。乙方如需对门店进行改装,须经甲方同意同意后方可讯息工期,基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不得在租赁范围堆放带腐蚀性或危险性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如需转包他人,应事先以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报告后十五天内作出答复,并签订变更协议,转包他人仍按本合同条款执行。未经同意甲方擅自转包他人,按违约处理。
9、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10、如因乙方人为或第三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店铺如在租赁期内遇风灾地震自然灾害而造成重大损失,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